福州工商学院青云三创中心简介

    发布时间:2020-03-04 14:20:00   点击数:


      一、众创空间基本情况
      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创新创业激情,提高创新创业能力,鼓励更多大学毕业生投身创新创业的实践活动中来,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知识改变命运,创新成就未来,而青年创新,则是体现一个国家创新水平的重要表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创新人才松绑,替初创企业减负,释放更大创造活力。国家政策支持与创业门槛降低使全国兴起一股创新创业热潮,而青年创业者将逐渐成为国家创新创业发展的主力军。为了响应国家与学校号召,我校决定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福州工商学院青云三创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青云三创中心"),积极承担起服务广大福工商创业学子、建设完善创业孵化体系的责任。帮助大学生把创业梦想变成现实,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
      近年来,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始终坚持目标引领、坚持融合教育、坚持服务导向,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加强创业能力训练,着力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能力;通过加强第二课堂建设,着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通过加强双创平台建设,着力改善创新创业条件;通过推进成果转化和项目孵化,着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了更好帮助学生创业团队的成长,学校于2015年成立创新创业学院,与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合署办公,专门负责全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对全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实行指导服务、精准帮扶;学校投入1000多万元,于2019年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成了集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青云三创中心,总面积达4300平方米,分别可容纳30个大小不等的创业空间,同时可容纳20多个项目入驻。2020年获批“福州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现已累积孵化项目46个。依托学校专业优势,建立校政企联合孵化机制,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共建创业工作室,目前基地在营项目已达21个,其中在空间里面新注册企业7家,通过校企合作成立技术创业工作室4家,主要项目包括教育系统开发、区块链应用和乡村产品技术研发。
      二、基地建筑面积及办公与服务场地使用情况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借势借力积极推进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合作,共同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以集成、转化福州工商学院优势学科成果及科研资源为导向,主要功能包含创业活动区、项目孵化区、管理服务区、孵化共享区。
      主要功能布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业活动区:青云三创中心通过整合本地创业资源要素,为早期创业者搭建起一个具有共享办公、人才交流、技术分享、市场拓展、项目对接等一站式服务的社交空间。同时,通过创业沙龙和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指导与交流,对入驻基地的创业团队,确定创业导师,开展“一对一”指导与服务,开展创业交流活动。现已开展包括项目产品推荐会、举办创业大赛和开展创业培训等活动20场。
      项目孵化区:提供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依托学生创业公司,打造微型创业教室。要求每个入驻基地的创业公司必须承担创业教育职责,创业团队学生不仅仅是创业者,自身也是学生创业导师,以师带徒的模式在基地开展项目孵化活动。
      管理服务区:负责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服务工作。为创业团队无偿提供创业辅导培训、创业能力测评、项目推荐、政策咨询和创业信息等高效、优质的服务。加强创业宣传,营造创业文化与氛围。
      孵化共享区:设立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创意展厅、多媒体会议室(培训中心)、创业团队辅导室、创业沙龙活动室、创业洽谈室、创业沙盘演练室等场所服务创业团队。
      三、基地建设运营模式及服务内容
      青云三创中心自投入运营以来,学校通过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办公场地、导师扶持、成果转化等服务,并在开展大学生创业评审、服务、管理等方面,初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构建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和展示大厅等创新创业活动场所,打造功能齐全、配套支持到位、服务贴心便捷、创新创业联动、技术资本融合、资源连贯畅通、学业创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一)组织机构
      青云三创中心由福州工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日常管理,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牵头,建立了教务、学工、团委、科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工作机制。陈清义老师为项目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合作企业、学生处,团委、就业办、教务处,财务处及后勤处等部门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孵化基地的行政事务、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等工作。下设管理办公室。成员由各二级学院、合作企业、就业办及校团委青年创新创业工作中心学生干部等组成,具体负责众创空间的日常管理。
       (二)运行机制
      1.孵化期限:三年,入驻时间自协议签订当日算起;
      2.孵化期间众创空间为入驻项目提供创业场所,三年免租金;
      3.入驻项目按月向财务处缴交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向网络中心缴交宽带费用。
      (三)管理体制
      1.校企紧密合作,共建众创空间
    学校与麦芽传媒、高新企业福建韦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福建福链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共建众创空间。校企实现资源共享,为高校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可靠、有力的保障。
      (1)校企共同管理、指导众创空间运营。
      (2)吸纳企业和学校的人员参与管理服务团队和创业指导专家团队,校企双方保持信息畅通和联系紧密,及时沟通各方意见,公布相关政策信息,保证众创空间快速、有序发展。
      (3)合作企业为众创空间入驻项目提供货源和物流支持。
      (4)校企共同对基地进行包装、宣传,重点宣传明星创业项目或团队,塑造众创空间的特色和核心品牌,形成良好的创业文化。
      2.为大学毕业生提供专业培训与指导
      (1)中心定期举办创业、就业培训或讲座,为大学毕业生提供专业培训与指导。
      (2)培训讲座主要结合当今瞬息万变的社会、经济形势,怎样进行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如何尽快进行创业、就业的相关知识和技巧。
      (3)校企合作设立就业指导专家咨询热线,为毕业具体就业问题答疑解感。
      3.建立创业导师制度
    打造双能型师资队伍。通过“双聘双挂”等方式强化“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充实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制定“双能型”师资认定标准,注重引进具有企业背景和实践经历教师,实施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创新创业专兼职教师队伍。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入驻项目,为其提供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根据项目运营情况对项目进行指导、纠偏。
      4. 凝聚力量,大力实施“党建+”创业
      学校设立青云三创中心党支部,通过创业党支部的工作活动,凝聚创业党员力量,建立创业党员的交流机制,发挥创业党员在创新创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及传帮带作用。
      5.服务内容
      (1)中心设公共行政秘书服务平台,可提供包括文员、秘书、复印、打印、打字、扫描、传真、茶水、接待员、电话接听、大型装订等服务。
      (2)创业指导和培训服务:通过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员服务体系,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技术开发、企业管理等服务;开展各种创业培训,包括创业讲座、论坛、沙龙、创业大讲堂等服务。通过创业沙龙和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指导与交流。对入驻基地的创业团队,确定创业导师,开展“一对一”指导与服务,开展创业交流。
      (3)咨询策划服务:提供有关产业政策、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申请等政策咨询;协助申请各类政府扶持资金;提供企业经营管理咨询;协助企业制定市场营销策划,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4)创业投融资服务:对优秀创业项目进行直接投资,帮助创业项目引进投资。
      (5)活动组织宣传推动。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高校来说,核心在于激发学生的创造力,鼓励学生勇于打破常规创新创业的开拓精神。基地通过学校自建自媒体,以及通过与福建各大媒体合作,为在孵团队提供宣传报道。
      6.引导入驻项目规范经营管理
    指导和督促入驻创业实体依法经营,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7.建立项目考核机制
    通过定期评价孵化项目的经营状况,了解在孵项目的发展动向,建立科学合理的纠偏机制和淘汰机制,引导创业孵化项目健康发展,提高基地孵化成功率和孵化质量。
      (四)管理程序
      1.入驻条件
      (1)申请入驻创业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我校全日制毕业生。
      (2)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自身优势和创业特色,市场前景看好,经济效益高,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
      (3)入驻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4)创业项目通过申请、评审流程,经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并报管委会审批后入驻。
      2.入驻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入驻申请书、创业计划书或创业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支撑证明材料以及创业者的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书等复印件。
      (2)项目评审。由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孵化的企业或项目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名单,报送青云三创中心管委会审批后确定入驻资格。
      (3)项目入驻。由管委会与符合入驻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签订入驻协议,由管理办公室安排创业孵化场地,并协助其入驻开业。
      3.入驻项目考核办法
      入驻三个月后,中心对项目孵化情况进行首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孵化项目,下一次考核时间间隔期为3个月;对考核合格的项目,下次考核的时间为入驻半年后。考核主要内容有:
      (1)发展前景:项目市场发展趋势、持续经营能力,近期发展计划和长期发展规划。
      (2)经营状况:项目产品市场经营方式和销售状况、经营策略和管理情况。
      (3)财务状况:财务月报表、统计月报表等资料,体现项目的财务结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持续发展能力。
      
    (4)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吸收大学生及其他各类人员就业、实习的情况。
      4.退出机制
      (1)孵化期满迁出。依据入驻协议,入驻项目孵化期满应主动迁出。管委会办公室要在协议孵化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入驻项目做好迁出准备,并协助其迁出。
      (2)自愿提前迁出。在协议孵化期内,入驻项目自愿提前迁出中心的,要提前: -个月向管理办公室提交迁出申请,办结入驻期间相关事宜后办理迁出手续。
      (3)责令退出。入驻项目出现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严重或屡次违反中心有关管理规定的,由管委会办公室责令其限期(最长不超过30日)退出中心。